1.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按有关电气规程铺设电气线路和设备。停止营业后,店铺内所有电源应全部切断。商铺内如无独立划分的厨房,应严禁明火煮食,限制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按规定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商铺应按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尽量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禁止“三合一”场所,不能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三合一”场所通常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耐火等级低、布局杂乱拥挤、管理混乱差等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疏散通道保持畅通,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室内装修要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5.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无论是店主还是工作人员都要“留点神”,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加强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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