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具体内容

时间 : 2021-07-29 17:10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今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中新规定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中的30天冷静期,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登记离婚的程序变成了:

  1.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4.如果在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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