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usi13
留言日期:
2023-06-30
主题:
关于成年女子申请公租房和安居房事宜
内容:
您好!请问年满18周岁子女,在申请公租房或安居房时是否能做为共同申请人且能享有配租面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30
答复时间:
2023-07-04
答复单位: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二、安居型商品房: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如有其它关于大鹏新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疑问,您可以在工作日拨打电话0755-2833356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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