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发展和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2023-05-29

  政府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人和供应商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管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近年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一是不断优化采购合同备案业务。自2013年开展合同备案业务以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继出台采购合同备案核准操作规程和流程图,要求新区各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报送我局予以备案核准。每年合同备案数量达几百份。2022年,共核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备案269份。

  二是强化采购合同签订、公告管理。督促新区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区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公告合同文本(涉密除外)内容。

  三是建立合同备案超期通报机制。为加强监督管理,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定期对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别于2022年6月16日、2023年3月17日对合同签订超期行为、备案超期行为进行了两次通报,其中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采购项目合同共8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抄送备案的采购项目合同共51份。

  下一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依法处理。将继续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要求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流程,严格执行备案程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